日期: 2021-09-14 23:55:38
9月1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方微博公布关于对普兰店区“9·10”燃气爆炸事故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称,9月10日23时39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里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形成8人死亡、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形成重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该建筑物已被疏散,正在进行善后工作,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此,网友有透露遗憾,也有怀疑,还有建议注意安全问题。
有网友说:“令人感到惋惜!愿逝者安息,伤者早日实现康复!”“悲痛”“太惨了,大家需要注意信息安全啊!”也有很多网友说:“可怕!大连怎么发展总是有煤气爆炸?”“如果是煤气罐的问题,煤气有限公司无责?”还有一些网友说:“安全管理提高环境保护主义意识。”“安全风险大于天,预防,预防,时时刻刻都要进行预防,防微杜渐!”“查清案件事实,警示我们大家。”安全生产警钟应长鸣。
瓦斯爆炸时有发生,因为天然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5%-15% 的时候,会开火爆炸。
事发时间段正处深夜,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听到这个巨大的爆炸声后,附近农村居民发展迅速逃离屋内。随后消防车可以迅速赶了过来,经由过程两个经济半小时的救援,大火才被扑灭,但悲剧主要还是具有不可为了避免的发生了。
这次悲惨的事故让许多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每一次疏忽背后都潜藏着灾难性的后果,给社会和亲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在一起意外事故中,八人死亡,五人受伤。你可以想象爆炸的威力有多大。财产损失不计在内。光是这些人的死亡,赔偿和医疗费用就是天文数字,如果这家人能活下来,他用毕生积蓄都无法偿还。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大连发生了一系列由于煤气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许多人受伤,对社会的影响十分严重。
经事故调查组研判,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无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制度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应承担的安全教育责任明确规定,在燃气生产和作业设计过程中未履行相关信息安全以及生产方式规定,形成一个严重影响后果,涉嫌重大经济责任事故罪。
普兰店市公安局依法拥有公司法人李鸿奎,负责安全生产副经理朱来军刑事拘留。